结合2026年***的财税政策与苏州本地动态,以下是老板和会计需要重点关注的几大新变化:
???? 增值税起征点新政(全国适用)
自2026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及自然人发生应税交易的增值税起征点标准有了明确调整:
- 按期纳税:月销售额起征点为 10万元;按季纳税则为 30万元。
- 按次纳税:每次(或每日)销售额起征点从过去的500元提高至 1000元。
- 开票灵活度提升:小规模纳税人即使未达起征点,也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放弃后36个月内不得享受该项优惠,小规模纳税人除外)。
- 自然人特殊优待:自然人出租不动产、取得国债/地方债利息等特定情形,可按“月销售额10万”的标准来判定是否免税(一次性收取的租金或利息可按月均摊)。
???? 印花税大幅减免(含苏州自贸区红利)
2026年印花税迎来多项直接减免,对贸易型及初创企业是重大利好:
- 离岸转手买卖全免:只要企业注册在江苏自贸区苏州片区等地,从事离岸转手买卖(货物不进中国海关),签订的买卖合同彻底免征印花税。
- 账簿与证照免税:企业的营业执照、房产证等权利许可证照彻底免税;除资金账簿外的其他营业账簿全部免征印花税。
- 资金账簿减半:资金账簿(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继续执行减半征收优惠,按万分之一点二五缴纳。
- 重组改制免税:企业合并、分立、破产清算以及同一集团内部划转土地、房屋、股权等,相关合同和产权转移书据全部免征印花税。
???? 苏州本地惠企与财政新规
苏州市在优化营商环境和财政扶持上持续发力:
- 惠企政策“清单化”:苏州连续第三年发布《市级惠企专项资金政策清单》,2026年版包含83条措施(较上年增加25条)。近八成政策执行“直达快享”,其中26%的资金实现“免申即享”,企业无需跑腿即可享受红利。
- 市与区财政体制改革:江苏省出台新规完善设区市与市辖区的财政体制。明确要求市级不得在财政体制外集中区级收入,且市级新出台的民生保障政策若高于省定标准,高出部分需由市级给予不低于20%的提标补助,进一步减轻了基层的财政负担。
⚠️ 注意:甲供工程简易计税政策有变
对于建筑行业的会计需特别注意,自2026年1月1日起,原营改增试点中关于“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规定已停止执行。仅在此日期前已适用该政策的项目可继续按原规定执行,新项目需按***税法要求处理。